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
合同金额: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 向合同对方销售“双边夹卷式水平镀膜设备”,按照合同约定为含税销售金额人 民币 2.13 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期限: 2023 年 4 月底前交货。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履行 将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及 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 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以及疫情管控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本合同金额约 2.13 亿元(含税)。受本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
将对公司 2023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双边夹卷式水平镀膜设备”。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宝明科技园 C 栋厂房3 楼
股东情况: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关联关系说明
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与公司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双边夹卷式水平镀膜设备”。
3、合同金额:含税销售金额人民币 2.13 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4、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其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履约定金,以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5、履约方式:乙方应按双方合同中确认的数量、时间和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6、生效时间: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经买方同意或双方确认延迟交货除外)、延迟或拒绝交货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卖方同意或双方确认延迟付款的除外)、逾期付款、延迟或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及附件条款,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4)、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必要的主张权利的费用。
8、争议解决
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 45 天内,争议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应将此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2、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以及疫情管控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本合同金额约 2.13 亿元(含税)。受本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将对公司 2023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