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巳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于2021
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9,096.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万
股,发行价格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57,044.00万元,根据公司
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30,398.00 30,398.00 15,000.00
产(一期)项目
2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 11,676.00 11,676.00 9,000.00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70.00 6,970.00 5,404.99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57,044.00 57,044.00 29,404.99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资金
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
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2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5,709.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 自有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先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 30,398.00 1,200.01 1,200.01
扩产(一期)项目
2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 11,676.00 3,361.87 3,361.87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70.00 1,147.69 1,147.69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合计 57,044.00 5,709.57 5,709.57
(一)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52,238,059.17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7,113,396.2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1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50,000.00 3,750,000.00
2 保荐及承销费用 2,000,000.00 2,000,000.00
3 律师费用 1,132,075.47 1,132,075.47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31,320.75 231,320.75
合计 7,113,396.22 7,113,396.22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
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巳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XYZH/2021GZAA70487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21GZAA70487《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