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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明微电子: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最高不超过65,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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