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70,842,085.84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626,451,899.9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68,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 35,696,6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0,064,640股(具体转增股数及转增后总股本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拟定了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