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592,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38.4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59.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4,490,56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2,122,640.9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71,449.06
2、减:2020 年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7,035.82
3、减: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13,037.82
项目 金额
4、加:2020 年利息收入 3.89
5、减:2020 年手续费 0.01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1,379.29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余额 21,000.00
6、减:2021 年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76.43
7、减: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18,398.59
8、加:2021 年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1,123.98
9、减:2021 年手续费 3.60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3,924.65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余额 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33,924.65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贞明”)增资 13,827.00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 749774297776 18,537.16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252012 10,624.67
民生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632506556 已销户
平安银行深圳大冲支行 15510626260097 4,593.57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10564300000395 169.25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美元账号) 37050167900800002479 0.00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支行(日元账号) 37050167900800002480 0.00
合 计 / 33,924.65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1,436.4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37.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7.3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