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6,000.00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