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
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9,978,522.01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4,368,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4,620,800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0.8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
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