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本次提议回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 年 7月 22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予以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11,375,274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5.26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2.63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胡智勇先生在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智勇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未来拟在回购期间实施其他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胡智勇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提议制订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并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