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2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7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证书
序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专利
号 类型 方式 权人
一种刹车控制 发明 原始
1 电路、装置及 2021/10/19 2024/4/2 ZL202111217400.4 专利 取得
设备
一种控制电 发明 原始
2 路、控制系统 2022/1/7 2024/4/2 ZL202210016338.0 专利 取得
及织机
一种交直流自 发明 原始
3 动切换供电系 2018/7/27 2024/6/4 ZL201810841356.6 专利 取得
统
实用 原始 伟创
4 一种电机 2023/8/24 2024/4/2 ZL202322290297.7 新型 取得 电气
专利
开口机构及喷 实用 原始
5 水织机 2023/9/7 2024/5/17 ZL202322429506.1 新型 取得
专利
装料结构以及 实用 原始
6 装料设备 2023/10/11 2024/5/17 ZL202322731106.6 新型 取得
专利
一种同心度调 实用 原始
7 节装置 2023/7/17 2024/5/24 ZL202321877919.X 新型 取得
专利
序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专利
号 类型 方式 权人
带综合系统展 外观
8 示图形用户界 2023/6/30 2024/4/2 ZL202330407786.9 设计 原始
面的显示屏幕 专利 取得
面板
带物联网系统 外观
9 图形用户界面 2023/6/30 2024/4/2 ZL202330407688.5 设计 原始
的显示屏幕面 专利 取得
板
外观 原始
10 光伏逆变器 2023/9/25 2024/4/2 ZL202330627140.1 设计 取得
专利
带综合系统展 外观
11 示图形用户界 2023/6/30 2024/6/21 ZL202330407647.6 设计 原始
面的显示屏幕 专利 取得
面板
实用 原始
12 水冷板结构 2023/10/18 2024/5/14 ZL202322796435.9 新型 取得
专利
实用 原始
13 电气设备 2023/11/13 2024/5/28 ZL202323061924.6 新型 取得
专利 深圳
驱动器整流单 外观 原始 伟创
14 元(SD860系 2023/12/13 2024/6/7 ZL202330821276.6 设计 取得 软件
列) 专利 有限
驱动器逆变单 外观 原始 公司
15 轴单元(SD860 2023/12/13 2024/6/7 ZL202330821454.5 设计 取得
系列) 专利
驱动器逆变双 外观 原始
16 轴单元(SD860 2023/12/13 2024/6/7 ZL202330821532.1 设计 取得
系列) 专利
输入输出扩展 外观 原始 深圳
17 模块(PLC-VH 2023/11/29 2024/5/14 ZL202330784560.0 设计 取得 伟创
系列) 专利 控制
可编程逻辑控 外观 技术
18 制器(PLC-VH 2023/11/29 2024/5/14 ZL202330784553.0 设计 原始 有限
系列) 专利 取得 责任
公司
一种可稳定接 实用 深圳
19 线的动力电池 2023/9/14 2024/6/7 ZL202322500773.3 新型 原始 伟创
充放电测试设 专利 取得 数字
备 能源
一种圆柱锂电 实用 原始 科技
20 池充放电测试 2023/10/8 2024/6/7 ZL202322689298.9 新型 取得 有限
一体机 专利 公司
具有视觉定位 实用 常州
21 功能的门座式 2023/10/27 2024/5/10 ZL202322909425.1 新型 原始 基腾
起重机的抓钩 专利 取得 电气
系统 有限
序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专利
号 类型 方式 权人
一种轮胎吊电 实用 原始 公司
22 池转场的电池 2023/11/27 2024/6/18 ZL202323198662.8 新型 取得
房 专利
注 1: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注 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十年;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