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73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6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243.1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了 XYZH/2021CDAA90051 号
《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 81,573.33 81,573.33
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2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595.64 19,595.64
3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837.37 4,837.37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120,006.34 120,006.3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四) 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 投资期限
自 2024 年 4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 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七、专项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极米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极米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