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7,290,040.1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 5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税)。
2. 2021 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