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0,041,182.9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5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00 万元
(含税)。
2.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37,5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0 万元,不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3. 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议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暨 2020 年度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