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纳微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由 34.929 元/股调整为 34.8261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7)。
3、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2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4、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上
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3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3,814,76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28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5 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528,310.43 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P=34.929-0.10284=34.82616 元/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34.929 元/股调整为 34.82616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34.929 元/股调整为 34.82616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