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
模及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增加建设规模并追加投资,本次变动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39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01Z0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金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 21,500.00 21,500.00 20,500.00
项目
2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7,293.61
合计 36,500.00 36,500.00 30,793.61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为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中包含研发中心大楼建设子项目。公司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仅涉及研发中心大楼建设子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调整,不存在对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其余子项目的调整。公司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后,研发中心大楼的建设项目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的变更事项 追加投资前 追加投资后
1 楼层结构(层) 5 11
2 建筑面积(平方米) 18,166.40 29,432.72
3 投资概算(万元) 8,942.00 21,000.00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均用于建筑扩建、实验室装修和家具购置,不用于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等支出。同时,扩建的面积均将全部用于公司自身研发,没有未来对外出租部分面积等商业计划。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之投资概算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估算金额
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9,071.89
1.1 其中:主体工程建安费用 10,868.09
1.2 精装修(含研发实验室家俱) 6,881.08
1.2 设备工程(电梯、发电机等) 679.00
1.3 能源耗用支出 390.00
1.4 室外工程 253.72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00.00
3 备用建设费 728.11
合计 21,000.00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将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 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前 后
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金额
研发中心及应
1 用技术开发建 21,500.00 20,500.00 33,558.00 20,500.00
设项目
海外研发和营
2 销中心建设项 5,000.00 3,000.00 5,000.00 3,000.00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7,293.61 10,000.00 7,293.61
合计 36,500.00 30,793.61 48,558.00 30,793.61
三、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原规划方案为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166.40平方米,投资概算为8,942万元。鉴于公司业务快速增长背景下对研发能力提出更大需求,为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和早日交付更充足研发场地,经重新设计并报规划、建设等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决定将研发中心大楼项目由5层增加至11层,建筑面积由18,166.40平方米增加至29,432.72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由8,942万元增加至2.1亿元,增加的投资资金12,058万元由自有资金解决,用于建筑扩建、实验室装修和家具购置。
四、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追加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为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契合公司以研发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理念,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本次追加投资额为12,058万元,约占公
司2021年经审计资产总额的9.42%,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项目追加投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及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契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增加该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并追加投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和追加投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时,也不构成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更好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高质量实施,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及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