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
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
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艳,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鉴证等费用共人民币60万元(不含税)。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IPO期间恪守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