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安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6%,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松安投资股东北京智达宇恒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及向慧川自身资金需求,松安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709,4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418,88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松安投资股东北京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减持。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松安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8,400,000股
持股比例 22.4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8,4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有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北京松安投资 松安投资、北京富宁湾投资管
38,400,000 22.46%
管理有限公司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北京富宁湾投 称“富宁湾”)、北京富山湾
资管理中心(有 2,101,343 1.23%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限合伙) 下简称“富山湾”)、北京卓
第 北京富山湾投 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一 资管理中心(有 1,224,658 0.72% 伙)(以下简称“卓尚湾”)、
组 限合伙) 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
北京卓尚湾企 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尚石”)
业管理中心(有 436,922 0.26% 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德
限合伙) 胜能够控制的企业,周德胜先
北京卓尚石投 生本人、富宁湾、富山湾、卓
96,000 0.06% 尚湾及卓尚石均未参与本次
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减持计划。
周德胜 240,000 0.14%
合计 42,498,923 24.86% —
注:上表持有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比例 (元/股) 披露日期
2025/5/16~
富宁湾 1,011,757 0.59% 23.08-28.04 2025/4/22
2025/5/29
2025/5/16~
富山湾 1,931,942 1.13% 23.08-28.71 2025/4/22
2025/5/29
2025/5/16~
卓尚湾 607,000 0.36% 23.08-27.85 2025/4/22
2025/5/29
2025/5/16~
卓尚石 1,577,300 0.92% 23.08-28.40 2025/4/22
2025/5/2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4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00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9,444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418,888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30 日~2026 年 6 月 2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股东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限售及锁定的有关规定。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6)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时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企业保证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且在 3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7)本企业在依法减持时,应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8)本企业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9)如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以及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处置违规减持的收益(如有)。
(10)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自 2024 年4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内该部分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如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松安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原因系因松安投资股东北京智达宇恒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及向慧川自身资金需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松安投资股东北京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