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
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509,02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70,908,422 股的比例为2.05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98 元/股,最低价为 14.7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0,101,924.8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北京凯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因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归属数量(万 归属数量占公司总
号 股) 股本的比例(%)
1 周德胜 董事长、总裁 24.00 0.1404
2 邓闰陆 董事 1.50 0.0088
3 赫崇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6.00 0.0351
4 史继峰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4.50 0.0263
5 许晓 副总裁 4.50 0.0263
6 沃成举 副总裁 5.40 0.0316
(离任)
7 汤键 副总裁 4.50 0.0263
8 王欢 副总裁 4.50 0.0263
9 郭伟 首席财务官 2.40 0.0140
10 杜振强 副总裁 2.40 0.01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除上述因实施股权激励股票归属而增持的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由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 169,828,422 股增加至 170,908,422 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509,027 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3,509,027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