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成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邢雪,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0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0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该续聘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