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169,828,422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5,474,263.3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71%。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对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2,2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董事周德胜、史继峰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4: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