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570.73 万元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的投资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序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号 (万元) 投入(万元) (万元)
1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59,573.12 59,573.12 33,615.19 56.43%
中心项目
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30,659.78 30,659.78 7,734.80 25.23%
园建设项目
3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30,940.99 30,431,02 9,334.70 30.17%
项目
4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12,483.08 12,483.08 7,384.91 59.16%
务中心建设项目
5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5,449.90 5,606.78 102.88%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99.62 100.66%
合计 154,106.87 153,596.90 78,776.00 51.12%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计划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原计划投入“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570.73 万元增加“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投资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主要为设备投资,调整后的“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60,143.8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追加投资 本次调整后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金额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 自有资金投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诺投资金额 入金额
59,573.12 59,573.12 570.73 60,143.85 59,573.12 570.73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原因
2023 年 2 月,公司搬迁至新址办公及生产,即“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
目”实施地址。截止目前,“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已部分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鉴于公司原旧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生产设备尚有使用价值,为充分利用现存生产设备,保证公司产品产能产量,公司原旧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生产设备一并搬入新址,投入“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中使用。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原旧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有使用价值的生
产设备账面价值为 570.73 万元,投入“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后,该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由 59,573.12 万元增加至 60,143.85 万元。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