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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关于董事长、董事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莱尔科技:关于董事长、董事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公司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注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着“科技改变世界,材料美化生活”使命,以功能性涂布胶膜及应用产品、涂碳箔产品、碳纳米管为核心,聚焦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功能性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涂碳箔产品领域获得技术优势,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持续保持细分行业领域领先地位。

  公司将持续专注电子领域、新能源领域的新材料产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积极开展相关业务,横向拓展纳米级碳材料、功能性涂布胶膜的细分应用市场并积极向下游应用产业延伸。在技术创新领域,重点推进碳纳米管等纳米级碳材料、涂碳箔等锂电池材料的研发、加快碳纳米管等项目产业化进程,持续提升涂碳箔产品技术水平;在市场拓展领域,探索新能源客户协同发展,凭借技术
优势和制造优势,以更优质的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在项目建设领域,同时推进广东、四川、河南多地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全面提升新能源产业链优势;在人才培养领域,不断引入研发、经营、营销等多层次人才,持续完善选才、育才、用才、聚才机制。

  公司将不断夯实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领先地位,解决产业链上下游中更多的“卡脖子”困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董事长、董事增持股份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长范小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龚伟全先生。
  2、截至 2024 年 2 月 4 日,范小平先生直接及通过佛山市禾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共持有公司 13,747,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8.86%;龚伟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0%。

  3、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龚伟全先生未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范小平先生于2024年2 月5日已增持公司79,000股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范小平先生、龚伟全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范小平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其中,范小平先生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增持公司 79,000 股股票。
  龚伟全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5 日(含)起 6 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持续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电话、邮件、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四、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严格执行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最近三个年
度(2020 年度-2022 年度)分别实施现金分红 2525.52 万元、2228.40 万元、1551.00
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39.89%、32.89%、32.52%。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计划,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使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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