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0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因公司于 2022 年 6 月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0.4 股,故首次授予数量由 400,000 股调整为 560,000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0,000 股调整为 140,000 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3)授予价格(调整后):因公司实施 2020 年权益分派、2021 年权益分派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事项,故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由 45.72 元/股调整为
31.73 元/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4)激励人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 86,800 股(调整后数量);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向 1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3,200 股(调整后数量)。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考核各年度的净利润累计值定比业绩基数的累计净利润增长率(A),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该考核 年度使用的净利 累计净利润增长率(A)
润累计值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2021 年净利润 35% 28%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2021 年和 2022 年两年净 215% 188%
利润累计值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448% 388%
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值
2021 年、2022 年、2023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度 年和 2024 年四年净利润 745% 638%
累计值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计算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 标完成区间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累计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个人惩处核定及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情况如下: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 无记过及以上惩处记 录 有记过及以上惩处记 录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100% 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情况如下:
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遇重大变故、特殊及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可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芝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