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1 名,除 8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 33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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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颖 曾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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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杨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