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和 8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止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270.5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84.07 倍;公司所处的橡
胶与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2.9 倍,公司所处的光
伏材料行业平均市盈率为 66.3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和 8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民、李晓昱问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请提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