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况 进行 了 审 验 , 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 具了 容 诚 验 字
[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实施,同时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6,492.6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 原预计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技术中心建设 6,492.62 6,492.62 6,492.62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26,772.27
项目
合 计 46,492.62 46,492.62 33,264.89
2、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满足结项条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累计使用募集 利息收入扣除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手续费后净额 账户余额
补充流动 26,772.27 27,016.25 244.21 0.23
资金项目
(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0.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银行账号:
811230101120068****)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银行账号:811230101090069****)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源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