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2-03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丰杰”)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981%;股东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深圳德慧九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德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11%;股东海南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31%。德丰杰、德慧投资、德鼎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823%。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股东德丰杰、德慧投资、德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218,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898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股东德丰杰、
德慧投资、德鼎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899,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24%。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德丰杰 5%以上非第一 6,000,000 6.8981% IPO 前取得:6,000,000
大股东 股
德慧投资 5%以下股东 4,176,000 4.8011% IPO 前取得:4,176,000
股
德鼎投资 5%以下股东 1,290,000 1.4831% IPO 前取得:1,29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德丰杰 6,000,000 6.8981% 德丰杰、德慧投资、德鼎投
德慧投资 4,176,000 4.8011% 资系同一控制下的投资机
德鼎投资 1,290,000 1.4831% 构,属于一致行动人。
合计 11,466,000 13.182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 (元/股) 量(股) 例
德丰杰 3,610,242 4.1507% 2022/5/10~2022/7/11 集中竞价交易、大 78.18 -96.38 321,437,156.93 2,389,758 2.7475%
宗交易
德慧投资 1,999,400 2.2987% 2022/4/27~2022/7/8 集中竞价交易、大 71.15 -86.30 159,864,776.21 2,176,600 2.5024%
宗交易
德鼎投资 1,290,000 1.4931% 2022/3/17~2022/7/11 大宗交易 53.88 -53.88 69,505,200.00 0 0.000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