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收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的通知,获悉公司于该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被冻结的人民币 15,800,000.00 元资金已解除冻结,置换为冻结公司于该行开立的普通账户中的 15,800,000.00 元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主要系申请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与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
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24-001)。
二、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
由于十一科技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向法院
申请以自有资金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冻结金额(元)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 中信银行泰州 8110501012001775448 15,8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置换后,被冻结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冻结金额(元)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 中信银行泰州 8110501013101842003 15,8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资金解除冻结后,公司募投账户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置换后被冻结部分资金的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被冻结资金外,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且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十一科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开庭。公司高度重视并将妥善处理该案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处理该案纠纷,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