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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聚石化学: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49.60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84)。

  3、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14.00 元/股向符合条件
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327 万股作废失效。


  2、因激励对象放弃归属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即将届满。因公司近期股价低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归属意愿较低,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3.703 万股。

  3、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需满足 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800 万元或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不低于 52 亿元。若两项指标的业绩完成率均未达到 9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3,685,171,155.32 元,
净利润为 28,578,460.37 元,两项指标的业绩完成率均未达到 90%,因此,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9.67 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90 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49.60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意见: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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