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3.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72.9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实际到帐 79,684.57 万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2021 年 1-6 月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0,426,421.72 元,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480,000.78 元、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9,906,422.50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含税)的自筹资金 8,579,250.28 元、支付发行费用(含税)17,290,962.05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3,525,604.38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其他支出 2,483.01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84,592,176.0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55,166,691.10
减: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 58,321,001.61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796,845,689.49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7,290,962.0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480,000.78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8,579,250.28
减: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8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80,426,421.7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523,121.3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84,592,176.0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
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募 投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 资 金
股份有限公司 57560188000012677 346,601,089.49 147,677,167.27 专户
肇庆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3729200052806 52,655,000.00 20,528,531.87 资 金
清远经济开发 专户
区支行
花旗银行(中 资 金
国)有限公司 1763092271 50,000,000.00 74,436,117.12 专户
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资 金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6020900000843 347,589,600.00 189,666,361.83 专户清远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3729200055086 - 52,283,997.94 资 金
清远经济开发 专户
区支行
合计 796,845,689.49 484,592,176.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 79,487,826.86
元、以自筹资金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8,579,612.28 元。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88,067,439.14 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22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专户仍有 8,188.08 元已经上述审议同意置换但尚
未提取。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产品的
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司普通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 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 万元投资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
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