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3,291,4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3,291,4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830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83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董事孔垂军、许辉、肖继辉以通讯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王成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王成海 73,291,494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黄遵伟 73,291,494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彭文平 73,291,494 100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张燕琴 73,291,494 100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王晓东 73,291,494 1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1 关于选举王成 5,253 100 0 0 0 0
海先生为第三 ,72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黄遵 5,253 100 0 0 0 0
伟先生为第三 ,725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彭文 5,253 100 0 0 0 0
平先生为第三 ,72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张燕 5,253 100 0 0 0 0
琴女士为第三 ,725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王晓 5,253 100 0 0 0 0
东先生为公司 ,725
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胜、马孟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