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孔垂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3%;
公司副总经理徐孝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3%;公司副总经理朱圣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0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晓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02%;公司监事王成涛之父王性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孔垂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6,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6%;徐孝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6,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6%;朱圣根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1%;王晓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1%;王性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6,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6%。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孔垂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6,000 0.0263% 其他方式取得:26,000 股
徐孝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6,000 0.0263% 其他方式取得:26,000 股
朱圣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00 0.0202% 其他方式取得:20,000 股
王晓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00 0.0202% 其他方式取得:20,000 股
王性德 其他股东:监事王成涛之父 26,000 0.0263% 其他方式取得:26,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孔垂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6/9~ 按市场价 限制性股 个人资
6500 股 0.0066% 超过:6500 股 2023/12/8 格 票归属 金需求
徐孝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6/9~ 按市场价 限制性股 个人资
6500 股 0.0066% 超过:6500 股 2023/12/8 格 票归属 金需求
朱圣根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6/9~ 按市场价 限制性股 个人资
5000 股 0.0051% 超过:5000 股 2023/12/8 格 票归属 金需求
王晓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6/9~ 按市场价 限制性股 个人资
5000 股 0.0051% 超过:5000 股 2023/12/8 格 票归属 金需求
王性德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6/9~ 按市场价 限制性股 个人资
6500 股 0.0066% 超过:6500 股 2023/12/8 格 票归属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孔垂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徐孝新先生、朱圣根先生、王晓兰女士及监事王成涛之父王性德先生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