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1-01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本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
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2,732,416.30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9,923,837.1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5,1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2,57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8.5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决策程序合法,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58.53%,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