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2-047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1.466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39.825 万股,占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160.00万股的 4.65%。
其中首次授予 191.8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72%;预留授予 47.965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93%。
(3)授予价格(调整后):35.8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221 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在 2021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1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五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在 2022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首次授予的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以及在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9%
2021 年授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予的预留部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分的限制性 第四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股票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
第五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4%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9%
在 2022 年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授予的预留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部分的限制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性股票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
第四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4%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经营单元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经营单元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每年制定的考核指标
实施。经营单元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
属情况如下:
考核评级 A B C
经营单元层面归属系数 100% 80% 50%
④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A”、“B”、“C”、“D”四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经营单元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①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②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斌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③2021 年 7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