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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67:菱电电控关于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688667:菱电电控关于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2-02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和平先生、吴章华先生、余俊法先生、龚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泉军先生、田祖海先生、邹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泉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泉军先生、田祖海先生、邹斌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宋桂晓先生、周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沈文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和平,男,出生于 1958 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起至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1982 年 7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
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6 月任湖北黄石市电
缆厂技术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89 年 10 月任黄石市机械自动化研究所副所
长;1989 年 11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黄石市智能仪器研究所所长;1993 年 6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黄石市微电子研究所所长;1995 年 1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广州市
日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1999 年 2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佛山市菱电
变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武汉市
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王和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97,369 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灵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7,285 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和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章华,男,出生于 1972 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1 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公司市场调研员;2000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
任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北京中文
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9 年 2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北京汇金创智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北京恒华伟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武汉市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吴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53,474 股,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95 股(按四舍五入取整)。吴章华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章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余俊法,男,出生于 1972 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5 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获在职硕士学位。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黄石机械自动化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黄
石市威源自控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黄石华中安
鼎信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深圳华际电子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工程师。2004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佛山市菱电变频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工程师;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武汉市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余俊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8,789 股,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866 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余俊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龚阳,男,出生于 1990 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经理,先后参与苏州
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IPO、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和武汉帝尔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历任公司仓库管理部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部副部
长。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龚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龚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本和先生的儿子,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龚本新先生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泉军,男,出生于 1972 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山东农业大学教师;2003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国青年
政治学院教研室主任;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研室主任、副
教授;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刘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田祖海,男,出生于 1965 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1994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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