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2-002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5.4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72,91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1,804,939.9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113,060.03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1]065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11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34,048.46 34,048.46
2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5,680.47 5,680.4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4,728.93 54,728.93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 8 号”的基础上,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拟变更前 拟变更后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
控制系统产业化项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 湖街清水路特 8 号
目 银湖街清水路特 8 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
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
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竞得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工 DXH(2021)031 号),成交价格为 3,220 万元,竞拍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已与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后续将继续履行办理相关证件等程序。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三、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承接新车型的项目研发包含验证过程,需要大量的汽车发动机台架设备、
排放设备等资源和相对安全的厂区内路试跑道。募投项目原规划在公司现址内进行建设,随着公司规模扩张、人员增加,现有场地已经无法满足研发试验的场地需求。公司通过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有效调配资源和人员,尽快落实公司新增台架场地,缓解目前公司台架资源紧张压力,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和承接项目的能力;同时合理安置新增生产线、扩大公司整体产能,以满足国六标准实施以后大量新增的新车型产品的生产需求和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需求,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菱电电控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菱电电控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