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9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1 月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00,000 股,发行价为 29.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775,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0,758,125.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476,016,875.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24,607.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792,267.55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1]46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6,641,070.56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371,254,358.61 元,本年度使用 85,386,711.95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 111,039,925.54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 631,176.59
额
减:2024 年 1-6 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5,386,711.9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6,284,390.18
其中:①现金管理产品 24,032,395.44
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2,251,994.7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修订该管理制度并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专户、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港科技支行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宝谷支行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港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宝谷支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嘉善四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方仪器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武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080212010159 活期存款 543.96 募集资金专户
关山支行
汉口银行股份有 005041000511708 活期存款 24,532,395.4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光谷分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创业 127905602810966 活期存款 0.01 募集资金专户
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4205012400410000097
份有限公司武汉 0 活期存款 27,232.89 募集资金专户
宝谷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 15855000000088601 活期存款 0.66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武汉光谷
金融港科技支行
武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080228110092 活期存款 0 募集资金专户
关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8608007880150000023
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活期存款 1,724,217.22 募集资金专户
嘉善支行
合计 26,284,390.1 -
8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正常使用外,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726,971.48 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2,662,820.57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064,150.91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1976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
换,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 206.42 万元发行费用未在募集资金到账户 6 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