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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子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子晗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子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628826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附件:陈子晗简历

  陈子晗,男,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得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曾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1 月进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子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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