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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4-06-21

新风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175 号文》”或“《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71 号文》”)、《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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