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4-03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过户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一、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概述
2022年6月15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风光”)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关于无偿划转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宜的通知》,山东能源拟将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东华”)持有新风光5,352.96万股股份(占新风光总股本的38.25%)无偿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新能源”),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2023年11月3日,公司再次收到山东能源《关于无偿划转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宜的通知》,经山东能源董事会研究,决定将兖矿东华持有新风光5,352.96万股股份(占新风光总股本的38.25%)无偿划转至山东能源,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划转完成后,新风光直接控股股东由兖矿东华变更为山东能源,由山东能源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6月山东能源决策的拟将上述股份划转至山东能源新能源项目予以终止,不再实施。
2024年5月15日,山东能源与兖矿东华签订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4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第五十五条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划转双方正在积极推进股份过户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合规性确认后,将及时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过户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