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69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199,33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199,3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732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73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何洪臣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候磊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举胡顺全为第 75,125,655 99.902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选举胡顺全为 3,102,018 97.6800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讷敏、商思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风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