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1-02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公司原保荐代表人王震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泰证券委派池铖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池铖庭先生和许伟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震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池铖庭先生简历
池铖庭,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 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先后主持、参与完成了拱东医疗IPO、新风光IPO与利欧股份可 转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