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授予日)
获授股票占草
获授数量 获授股票占授
姓名 国籍 职务 案公布时总股
(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洪云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 0.84% 0.03%
刘春光 中国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 0.84% 0.03%
曹卫强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3 0.84% 0.03%
高俊岭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 0.84% 0.03%
罗嘉恒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3 0.84% 0.03%
刘茂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 0.84% 0.03%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90 81.01% 3.29%
(共 144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08 86.03% 3.49%
预留部分合计 50 13.97% 0.57%
合计 358 100.00% 4.0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 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富坤之女刘淑华,其间接持有公司 25,152 股股份。2012 年起在公司历任外贸部部长助理、经营部经营主管、审计部副部长, 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主要负责公司证券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因此,本计划将刘淑华
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此以外,本激励计划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期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