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1 公司简称:和林微纳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
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和林微纳 688661 无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江晓燕 赵川
电话 0512-87176306 0512-87176306
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电子信箱 zqb@uigreen.com zqb@uigree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95,307,567.76 229,914,816.00 15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22,037,159.17 162,295,034.47 221.66
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81,193,533.75 85,632,006.53 11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4,184,577.53 21,806,222.69 148.48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7,067,006.56 21,554,336.54 118.3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8,923,699.22 26,728,121.87 120.46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4 19.50 减少3.7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41 0.3634 11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41 0.3634 113.0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26 7.17 减少0.91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30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量
量
骆兴顺 境内自然 38.25 30,600,000 30,600,000 30,600,000 无 0
人
钱晓晨 境内自然 9.75 7,800,000 7,800,000 7,800,000 无 0
人
马洪伟 境内自然 6 4,800,000 4,800,000 4,800,000 无 0
人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 境内非国 6 4,800,000 4,800,000 4,80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余方标 境内自然 3.75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人
崔连军 境内自然 3.75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人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 3.75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法人
华兴证券-招商银行-
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 其他 2.5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无 0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江晓燕 境内自然 2.25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无 0
人
罗耘天 境内自然 1.5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无 0
人
(1)骆兴顺持有苏州和阳 28.12%的合伙份额,担任苏州和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的普通合伙人;崔连军为骆兴顺的外甥;江晓燕与罗耘天为母
说明 子关系;(2)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