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风电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张掖市立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陇新能源”)100%股权。
相关风险提示:本公司将在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立陇新能源100%股权,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如截至上述挂牌公告期末无意向受让方摘牌,本公司将终止挂牌,存在转让不成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为适应当前市场竞争态势,公司积极开发国内各区域的风资源项目,以提升产品市场份额和公司盈利能力。甘肃省酒泉和金昌、张掖、武威地区是公司陆上风资源重点布局的区域之一。其中,张掖地区的风速相对较高、风向稳定、地貌平整、湍流较低,是较为优质的风场资源,具有良好的开发潜力。
为更好地开发张掖地区风资源并推动在当地的风电场投资业务,公司于 2021年 09 月 01 日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立陇新能源,并经董事会一届十二次会议批准
后,由立陇新能源推进实施高台风电项目。立陇新能源于 2022 年 03 月 11 日取得
了高台风电项目的核准批复文件。该项目装机容量总计为 400MW,安装公司 64 台
6.25MW-182 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并已于 2023 年 07 月 15 日全部建成并网。为
了能够回收资金继续用于开发投资其他风电场项目,扩大公司风电机组装机规模,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向第三方转让立陇新能源 100%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立陇新能源 100%股权。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初步评估,立陇新能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94,420.16 万元,其最终评估价值以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单位评估备案(核准)的立陇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以下简称“经核准的评估值”)为准。本次交易的挂牌价格拟不低于前述经核准的评估值。
本次交易不属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风电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价值尚需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单位评估备案(核准)。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股权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乔银平
注册资本 133,333.3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 年 09 月 07 日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己号楼 8 楼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15 号
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
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实业投资,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设
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59.4%
经审计的 2022 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020,798.58 714,057.11 1,207,513.98 -33,806.66
(二)股权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公司拟采取在上海联交所挂牌的方式公开征集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待受让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受让方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不得以委托、信托或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5、应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出售资产类别,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立陇新能源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张掖市立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曹经
注册资本 65,00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部实缴)
成立时间 2021 年 09 月 01 日
住所/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创业街 1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
安装服务(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 一般项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
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
统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
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
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100%
立陇新能源持有高台县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 400MW)。
主要资产 高台风电项目已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建成并网,并从 2023
情况 年 8 月开始形成发电收益,预计 2023 年可实现的营业收入
为 3,933.00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截至 2023 年 05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87,622,993.07 1,469,625,192.61
负债总额 1,337,697,831.79 1,009,861,727.67
资产净额 649,925,161.28 459,763,464.94
2023 年 01 月 01 日 2022 年度
至 2023 年 05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61,696.34 -236,535.06
扣除非经常性损 161,696.34 -236,535.06
益后的净利润
立陇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其他情况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说明 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注:上表中立陇新能源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1、定价原则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0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
—立陇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净资产)进行初步评估。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等均已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交易标的最终评估价值将以经核准的评估值为准,本次公开挂牌价格拟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值。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的资格。
2、评估方法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有关规定,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形成评估结论。根据公司拟转让立陇新能源股权的实际情况,在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立陇新能源进行初步评估的基础上,考虑到本次收益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优于市场法,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拟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立陇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3、重要假设
本次交易评估的假设条件,除了为本次交易而评估的基本假设和一般假设外,还包括假设立陇新能源持续保持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和水平、人员队伍稳定、会计政策持续一致、现金流保持均匀流入和流出、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以及立陇新能源继续享有增值税优惠政策等条件。
4、初步评估结果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初步评估,立陇新能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94,420.16 万元,最终评估价值以经核准的评估值为准。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本次交易的主要条件拟包括:
1、受让方应满足“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中“股权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拟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受让方应在交易双方计划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2、由于目前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会形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