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议案二: ...... 2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2
议案三: ...... 2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
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C10 幢 江苏浩欧博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JOHN L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一、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 为:一、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 疗器械软件的生产;一、二、三类医疗器 疗器械软件的生产;一、二、三类医疗器 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的 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的 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相关业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销售 相关业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配套 自产产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 检验分析仪器的制造和销售;销售自产产 器械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
务、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 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 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
……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 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益所必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行。
项、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