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博”或“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08 号)。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及详细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公司严肃自查并说明上述借款形成的具体原因、主要考虑和相关责任人,补充披露前期借款、还款的详细过程及具体经办人员,并提供资金流水等相关材料。
回复:
一、上述借款形成的具体原因、主要考虑和相关责任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WEIJUN LI、JOHN LI 和陈涛。其中 WEIJUN LI 系
JOHNLI、陈涛的母亲,JOHNLI 系陈涛弟弟。2020 年 3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转让了一部分其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给外部股权投资基金,并由
苏州外润于 2020 年 4 月按照 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1 年 7 月下旬,
苏州外润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要求按 35%的税率尽快补交股权转让所得税款的差额及相应滞纳金,预估金额约 1,700.00 万元。由于金额较大,陈涛无法在短期内筹集到位,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
博销售”或“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以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1200 万元、500 万元临时拆借给苏州外润,用于及时履行陈涛补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借款合计金额 1,7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24%。陈涛通过苏州外润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向公司偿还 1,200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公司子公司偿还 500 万元,所借款项全部归还完毕。
上述借款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John Li 表
达该资金需求,并表示预计将在短时间内归还,在获得 John Li 同意和口头指令后,由公司出纳发起付款审批流程,财务副总监韩书艳、财务总监李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凯、公司董事长 JohnLi 依次完成内部审批。公司在 2021
年 7 月 23 日完成审批付款内部流程后,直接向苏州外润支付借款 1,700 万元。
苏州外润在当天通过其银行账户按照税务机关最终核定的补缴金额直接向税务局联网实时扣税专用账户补缴了税款及相应滞纳金合计 1,619.92 万元,剩余80.08 万元存放于苏州外润账户。
上述资金占用系实际控制人陈涛用于个人税款的补缴,未用于其他个人支出,且资金占用时间较短,未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该笔资金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直接支付给苏州外润,苏州外润直接支付至税务局扣税专用账户,未通过其他第三方进行周转,不存在刻意隐瞒或掩饰其他挪用资金的恶意情形。针对本次交易,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发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上述事项的决策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JohnLi,相关责任人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凯、财务总监李翊、财务副总监韩书艳。上述相关决策人和责任人已充分认识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错误及严重性,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并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及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二、前期借款、还款的详细过程及具体经办人员
1、借款资金的流转
(1)公司及子公司借款给苏州外润
资金汇出单位 资金汇入单位 资金汇出 资金收 占用 资金汇出银行 金额 具体经办人
时间 回时间 时长 (万元) 员
江苏浩欧博生 苏州外润投资 2021 年 7 2021 年 7 中国民生银行
物医药股份有 管理合伙企业 月 23 日 月 28 日 5 天 苏州分行营业 600.00
限公司 (有限合伙) 部 由公司出纳
江苏浩欧博生 苏州外润投资 2021 年 7 2021 年 7 中国农业银行 发起,财务
物医药股份有 管理合伙企业 月 23 日 月 23 日 0 天注 苏州分行 500.00 副总监韩书
限公司 (有限合伙) 艳、财务总
江苏浩欧博生 苏州外润投资 2021 年 7 2021 年 7 上海浦东发展 监李翊、公
物医药股份有 管理合伙企业 月 23 日 月 28 日 5 天 银行苏州分行 500.00 司副总经理
限公司 (有限合伙) 营业部 兼董事会秘
江苏浩欧博生 苏州外润投资 年 2021 年 7 上海浦东发展 书王凯、公
物医药股份有 管理合伙企业 2021 7 5 天 银行苏州分行 100.00 司 董 事 长
限公司 (有限合伙) 月 23 日 月 28 日 营业部 John Li 审
苏州浩欧博生 苏州外润投资 年 2021 年 7 招商银行苏州 批付款
物医药销售有 管理合伙企业 2021 7 7 天 分行独墅湖支 500.00
限公司 (有限合伙) 月 23 日 月 30 日 行
合计 1,700.00
注 1:该笔往来系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13 时 13 分转账至苏州外润招商银行账户后,苏
州外润请求公司将资金转至其中信银行账户,故相应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由苏州外润退回给公司,未实际占用。
(2)苏州外润向税务局支付税款
资金汇出单位 资金汇入单位 资金汇出时间 金额(万元)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 税务局联网实时扣税专用账 2021 年 7 月 23 日 1,619.92
业(有限合伙) 户
合计 1,619.92
2、还款的资金流转
(1)陈涛向苏州外润还款
资金汇出单位 资金汇入单位 资金汇出时间 金额(万元)
陈涛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21 年 7 月 28 日 1,300.00
(有限合伙)
陈涛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21 年 7 月 30 日 319.92
(有限合伙)
合计 1,619.92
(2)苏州外润向公司及子公司还款
资金汇出单位 资金汇入单位 资金汇出时间 金额(万元)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 2021 年 7 月 28 日 1,200.00
业(有限合伙) 公司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 2021 年 7 月 30 日 500.00
业(有限合伙) 公司
合计 1,700.00
问题二、请公司全面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事项。
回复:
公司已履行全面自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由内审部门调阅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全部银行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全部银行对账单、最新企业信
用报告,查找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经自查,公司认为 2021 年
除问询函所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
问题三、请公司具体说明是否已建立资金使用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自查并
说明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回复:
一、公司具体说明是否已建立资金使用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
核决权限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中对资金使用、禁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有明确规
定。《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
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
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因此,公司已建立与资金使用、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对于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虽已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