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函签署日,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