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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55:迅捷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688655:迅捷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迅捷兴”)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9 万股,发行价格为 7.59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43.0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37.4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05.5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 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 后 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年产 30 万平方米高多层

  1    板及 18 万平方米 HDI 板    37,538.13        37,500.00      20,005.52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0

            合计                45 , 038.13      45 , 000.00      20, 005.52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05.52万元。截至2021年5月27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迅捷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迅捷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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