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 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 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 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民生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9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 值。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4月2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4月26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 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61元/股(不含7.6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7.6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00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7.61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1,000.00万股,且申购时间等于2021年4月21日15:00:00.25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20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04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 为 1,045,75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0,454,690.00万股的10.002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1年4月29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于2021年4月26日(T日)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7、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4月28日(T+2
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 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 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4月28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8、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10、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 下 简 称 “ 上 交 所 ” ) 网 下 申 购 电 子 化 平 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 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4月23日(T-1日)刊登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迅捷兴首次公开发行3,33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961号)。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迅捷兴”,扩位简称为“迅捷兴科技”,股票代码“68865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55”。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21年4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6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4月21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9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26(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44(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35(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92(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7.5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3,339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3%,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9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66.9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