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
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938,158.36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36,00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1,7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